学院各系、处、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于2005年1月5日开始。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就申报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适应入世后对科学、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我院教学、科研发展的实际,促进我院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今年将继续按照国家出国留学工作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责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办法进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拔。凡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留学申请人员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外语合格,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部门应考虑优先推荐各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
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按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研究生的类别进行选拔。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方式派出,为此,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留学协议书,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经济担保的条款。
二、希望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协助咨询和受理申请工作,指导申请人员做好留学计划和国别申报。本着博采各国之长的原则和增大入选几率,注意合理选择国别。若申报的第一国别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日本等国,根据专业特点,对第二国别的选择应尽可能避开此类国家。留学计划应具体,突出针对性,切实可行。
三、所有上报材料,力求填写工整、清楚。《出国留学申请表》每人一式七套,《体检表》两份,《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信息一览表》二份,并按《关于准备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的顺序装订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500元/人。并于2005年2月28日前报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北校区221室),以便统一上报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办公室,逾期不再补报。
四、《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其他表格以及填写、装订要求请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下载,下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
五、《2005年CSC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等相关宣传信息资料已在网上登载,详情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网》。网址:www.csc.edu.cn
六、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8117786 电子邮箱:wsbsilict@yahoo.com.cn
四 川 理 工 学 院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于2005年1月5日开始。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就申报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适应入世后对科学、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我院教学、科研发展的实际,促进我院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今年将继续按照国家出国留学工作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责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办法进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拔。凡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留学申请人员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外语合格,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部门应考虑优先推荐各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
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按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研究生的类别进行选拔。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方式派出,为此,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留学协议书,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经济担保的条款。
二、希望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协助咨询和受理申请工作,指导申请人员做好留学计划和国别申报。本着博采各国之长的原则和增大入选几率,注意合理选择国别。若申报的第一国别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日本等国,根据专业特点,对第二国别的选择应尽可能避开此类国家。留学计划应具体,突出针对性,切实可行。
三、所有上报材料,力求填写工整、清楚。《出国留学申请表》每人一式七套,《体检表》两份,《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信息一览表》二份,并按《关于准备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的顺序装订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500元/人。并于2005年2月28日前报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北校区221室),以便统一上报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办公室,逾期不再补报。
四、《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其他表格以及填写、装订要求请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下载,下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
五、《2005年CSC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等相关宣传信息资料已在网上登载,详情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网》。网址:www.csc.edu.cn
六、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8117786 电子邮箱:wsbsilict@yahoo.com.cn
四 川 理 工 学 院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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