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文字:来源:米乐网页版登录入口发布时间:2022-11-15访问量:3085字号: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号)、《米乐网页版登录入口“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20〕1号)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现将2023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5日起至11月22日止。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处)(电话:0813-5505827)实名反映。

2023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2023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pdf  (0.19M)[下载]  [PDF阅读]
上一篇:下一篇: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