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部:
随着四川理工学院的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外事档案管理工作,对原四所学校的所有出国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出国(境)进修、学习、访问、讲学、考察、留学、参加国际会议、技术合作和劳务输出等形成的各种材料。
归档材料如下:出国人员统计表(表1);出国人员在国外学习考察和生活等有代表性的照片;各种外事活动材料。
归档方式和时间:
①出国人员统计表可直接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北校区221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wsbsilict@yahoo.com;
②照片和归档的文件材料报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③现已回国的人员请于2005年1月20日前报送;
④2005年1月1日开始,凡出国(境)人员学习、访问、考察、讲学、参加国际会议的人员,应在回国后1个月内将在国外(境)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含照片等)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验收后,出具证明,财务部门方可准予报销经费。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url=http://61.139.106.9/gjjl/出国人员统计表(表1).doc]表格下载[/url]
随着四川理工学院的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外事档案管理工作,对原四所学校的所有出国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出国(境)进修、学习、访问、讲学、考察、留学、参加国际会议、技术合作和劳务输出等形成的各种材料。
归档材料如下:出国人员统计表(表1);出国人员在国外学习考察和生活等有代表性的照片;各种外事活动材料。
归档方式和时间:
①出国人员统计表可直接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北校区221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wsbsilict@yahoo.com;
②照片和归档的文件材料报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③现已回国的人员请于2005年1月20日前报送;
④2005年1月1日开始,凡出国(境)人员学习、访问、考察、讲学、参加国际会议的人员,应在回国后1个月内将在国外(境)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含照片等)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验收后,出具证明,财务部门方可准予报销经费。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url=http://61.139.106.9/gjjl/出国人员统计表(表1).doc]表格下载[/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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