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理工学院关于教职工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

文字:新闻中心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04-12-06访问量:27字号:

各系、处、部:

    接省教育厅通知,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办教师证)工作即将展开,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系列文件的有关精神,我院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安排:2005年2月份前完成所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学院在职、在编的,未曾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职员工。其范围包括,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分配、调入我院的教学、教辅人员;准备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机关、教务等行政工作人员;1993年12月31日以前退离休,未曾取得教师资格证,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原教学人员。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1993年12月31日以前退离休,自愿申请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原教学人员,按96年的“过渡办法”进行处理。
    (二)、对于在职、在编人员:
    1、思想品德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素质。
    (2)、对思想品德表现差,不能为人师表,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任届期满考核不合格(不称职)人员,暂缓认定教师资格。
    (3)、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丧失其教师资格。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省教育厅目前的有关精神,双专科、党校文凭仍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挂在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上,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认真阅读“指导意见”。体检医院暂定为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4、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已经参加过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或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的人员都具有该证书。不具有上述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省师培中心将于2005年4月左右举行的一次自学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参加2005年6月进行的教师资格认定。
下列人员可以免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1)、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高等学校已受聘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意,是“受聘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可以免修,其他系列的高职人员仍需要进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
    5、普通话水平: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教师编制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和任届期满考核进行,不再另行考核。
    非教师编制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则由学院即将组建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下设的各“学科(专业)评议组”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对其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察。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并填写《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四、关于教师资格条件的特许规定。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普通话水平可以不作要求。
 
    请各系、处、部把本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认真传达至本部门每一位教职员工,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将于12月中、下旬正式展开,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注意,教师资格认定与担任教学工作是两码事,教师资格与教学工作评聘分开。本次认定工作事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办公室配合人事处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辅助工作。
 
    上述内容如果有变动,人事处将及时进行通知。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电话:5505816进行咨询。



                                                      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
                                                        200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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