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团活动,加强社团建设,推动社团发展,提高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院团委于2004年6月21日——2004年6月28日对全院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注册工作。需提交如下资料:
1、筹备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4、业务指导单位的书面意见及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备注: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名称应简单明了,并使用"四川理工学院XXX学生社团/协会"字样,同一名称或性质的社团只能有一个;
3、拟成立的社团有一至两名指导老师负责日常管理或业务指导。指导老师必须是院内有一定威望并热衷于学生社团工作的教师或党政干部;
4、有规范的章程。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务必于2004年6月21日——2004年6月28日院团委工作时间到院团委办公室登记注册,经批准后的各社团方可开展活动。
特此通知。
共青团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
2004年6月22日
1、筹备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4、业务指导单位的书面意见及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备注: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名称应简单明了,并使用"四川理工学院XXX学生社团/协会"字样,同一名称或性质的社团只能有一个;
3、拟成立的社团有一至两名指导老师负责日常管理或业务指导。指导老师必须是院内有一定威望并热衷于学生社团工作的教师或党政干部;
4、有规范的章程。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务必于2004年6月21日——2004年6月28日院团委工作时间到院团委办公室登记注册,经批准后的各社团方可开展活动。
特此通知。
共青团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
200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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