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2日至18日是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四川省语委办转发了教语用司函[2004]11号《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征集推普周宣传品的通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推普活动的热情,充分调动各地、各行业人员在推普工作中的积极性、创造性,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于第七届推普宣前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推普周宣传画、推普周标志、推普电视公益广告和推普歌曲的征集活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征集对象:全院师生
二、征集作品类别及要求:
1、推普宣传画(手绘图或电脑打印图,单张、多张不限)
2、推普周标志(手绘图或电脑打印图)
3、推普歌曲(曲谱形式,含歌词)
4、推普电视公益广告(录象带,碟片均可)
三、截止时间及评选:在6月25日前交营盘校区中文系办公室。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分类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奖数额可根据实际参赛情况作适当调整。学校将在7月5日前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中每类选1---5件报省语委办。省语委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将最优秀的作品报送教育部语用司,剩下作品留省里在今后的推普活动中使用。
四、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我院三个校区作巡回展出。
四川理工学院
语 委
人事处
教务处
学生处
团 委
中文系
2004年4月19日
一、征集对象:全院师生
二、征集作品类别及要求:
1、推普宣传画(手绘图或电脑打印图,单张、多张不限)
2、推普周标志(手绘图或电脑打印图)
3、推普歌曲(曲谱形式,含歌词)
4、推普电视公益广告(录象带,碟片均可)
三、截止时间及评选:在6月25日前交营盘校区中文系办公室。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分类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奖数额可根据实际参赛情况作适当调整。学校将在7月5日前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中每类选1---5件报省语委办。省语委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将最优秀的作品报送教育部语用司,剩下作品留省里在今后的推普活动中使用。
四、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我院三个校区作巡回展出。
四川理工学院
语 委
人事处
教务处
学生处
团 委
中文系
200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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